晴香参加的是戏剧社,据说是因为离婚的母亲以前是演员(虽然好像不红就是了),她受到潜移默化而喜欢戏剧。根据当事人的说法,她只是“没天分又爱凑热闹”。然而就我参观时看到的,那个即使汗湿的头发沾上脸颊,也还是目光炯炯地专心练习的晴香,先不论她演技是好是坏,那样的热情很显然地,不是『凑热闹』三个字能涵括的。也因为这样,我最喜欢听晴香聊社团的话题。
我在地板上看见一件大衣,正是妻子穿来学校那件,那是我去年送她的,她说她很喜欢。妻子向来最爱干净,可是那件大衣就这么随意的丢在地板上。我轻轻推开门,一阵风吹来,我有些发冷。终于还是跨入那道门槛,向前走去,想要捡起那件大衣,刚蹲下来,视野里出现两个人影,离的很近,只是被水塔的一部分给挡住了,我甚至能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。
“对啊,吴铭先生真的是个好人啊。”这时候,玛修也是在一旁附和道。“他不仅勇敢地救下了贞德前辈,而且还十分温柔呢!”【温柔?】
这世上,也只有时间对人最公平,生老并死,概莫如是。老陆想到几年前妻子去世的时候,拉着他的手,不停地说:“老陆老陆,要为自己活一天,要为自己活一天……”老陆想来,少年时期为了父母的嘱托,埋首书桌近三十年不敢懈怠;工作以后,为了事业家庭,亦不能有片刻放松;眼瞅着退休,先是两个儿子的婚事,再是妻子的病情,老陆不得不四处奔波,有些时候为了那五斗米,还得把自己坚持了几十年的底线一挪再挪。儒家说六十而耳顺,老陆有时候觉得越来越市侩的自己,连别人称呼“陆教授”都不那么顺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