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芸其实今天也起了个大早,儿子都没喂就起来煮粥——这是她为数不多的会做的东西,还是在被陆重点拨以后。煮粥的功夫,住在蒋芸家附近的大姨来替她看孩子。这个大姨是蒋芸在这座城市里为数不多的亲人,对蒋芸就像亲女儿一样,那天蒋芸到医院去也是临时把宝宝放在了大姨家。公公出了事以后,蒋芸想着把自己亲妈叫来带孩子,但亲妈还没有退休,再说也要从外地赶过来,于是跟大姨说了下情况。
一天之内两次被打耳光,不过我的力度显然不是杨菲儿能比的。林轩满脸不可思议兼痛苦,捂着脸哇哇大叫,不时地吐出血沫和碎牙。他颤抖地指着我,愤怒地说:“你……你个贱种……啊!!!”又没等他说完,我一脚便踹在他的胸口上,力度之大直接把他踹飞了几米远。林轩整个人撞到一棵树上,之后又弹摔在地,痛的气都喘不过来,一时间起身都做不到,只是用手按着胸口坐在地上不停地咳嗽。等他缓过气来看着我的时候,脸色变得十分惊恐,已然是感到了不对劲。
妻子说:“还是算了,我们出去吃吧,感觉睡太多了,想出去走走。”我当然没有意见,正好已经很久没有跟妻子约会了。妻子换了一件黑色连衣裙,又穿上一件黑色小短衫,搭配白丝和黑色的长筒靴,脸上化了淡妆,又冰冷又妖艳,即使结婚这么多年,还是有种惊心动魄的感觉。“干嘛穿这么好看?”我问。
“好吧,也对。”晴香参加的是戏剧社,据说是因为离婚的母亲以前是演员(虽然好像不红就是了),她受到潜移默化而喜欢戏剧。根据当事人的说法,她只是“没天分又爱凑热闹”。然而就我参观时看到的,那个即使汗湿的头发沾上脸颊,也还是目光炯炯地专心练习的晴香,先不论她演技是好是坏,那样的热情很显然地,不是『凑热闹』三个字能涵括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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